1962年至1966年,在合肥工业大学(安徽理工大学前身)采矿系、山东矿业学院采矿系学习(1966年9月以后待分配);
1967年10月至1969年9月,甘肃靖远煤矿、宁夏石嘴山二矿工作;
1969年9月至1972年11月,任宁夏石嘴山市革委会干事、办公室秘书;
1972年11月至1983年6月,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处秘书、副处长;
1983年6月至1988年5月,任宁夏石嘴山市副市长、市长、市委副书记;
1988年5月至1993年4月,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、自治区党委常委、自治区常务副主席;
1993年4月至1998年4月,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、政府副主席、党组副书记;
1998年4月至2002年,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;
2001年2月至2003年1月,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七届委员会主席;
2003年1月至2008年1月,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主席;
2008年3月至2013年3月,第十一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。
中共十五大、十六大代表,中共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,九、十届全国政协委员,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